1、EN 124《車道步行道 的泄水溝蓋和檢查井蓋》
國際上通用的,由 CEN(排水裝置技術委員會)于 1994年6 月6 日批準 通過,適用各種材質的井蓋,它規定了任何情況下 該標準是毫無爭議的國際標準。歐洲以外的國家也 都是執行該標準,說明該標準的先進性和權威性
規定的荷載等級全面,使用范圍清 晰,對照我國標準便可以清楚地看出了我國標準的 差距。實際上按我國標準生產的各種井蓋均達不到 歐洲標準 EN124 的要求。因此,我國所有出口井蓋 的企業,做出口井蓋時均按 EN124 生產。
2、CJ/T 3012-93《鑄鐵檢查井蓋》
雖然僅簡單劃分重型、輕型兩 個等級,但規定重型井蓋試驗荷載為 360 kN 與 EN124 規定的適合于各種機動車的 D400 相接近。 十多年的實踐證明達此荷載的井蓋在道路上使用 是基本安全的。
3、CJ/T 121-2000《再生樹脂復合材料檢查井蓋》
規定試驗荷載僅為 100 kN 的 普通型井蓋可以適合“汽 10 級及以下車輛通行或 停放場地”。試驗荷載為 240 kN 的重型井蓋與 EN124 的 C250 和 CJ/T 3012-93 的輕型井蓋試驗荷 載相當,但它可以適合“機動車行駛、停放的道路、 場地”。機動車道上的井蓋的試驗荷載指標降低了, 井蓋的承載能力自然降低了,安全隱患就存在了。
4、JC 889-2001《鋼纖維混凝土檢查井蓋》
《鑄鐵井蓋》對重型井蓋定的承載 能力(36 t)基本合理,與 EN124 的 D400 井蓋(40 t) 接近。而輕型井蓋(21 t)禁止機動車行駛時,有可能 承載能力過剩,應象 EN124 標準一樣多分幾個等 級,使用起來會更合理經濟些!对偕鷺渲瑥秃喜 料井蓋》標準,重型井蓋承載能力僅為 24 t,肯定 是不夠的;《鋼纖維混凝土井蓋》的 A 型井蓋“裂 縫荷載”僅為 18 t,指標嚴重偏低。雖然國內有 3 個標準,但 3 個標準均存在一定局限,均不能涵蓋 現有各種材質的井蓋。 井蓋的承載能力是衡量井蓋能否在道路上使 用的關鍵指標,如果承載能力不高,使用時被壓壞 則與鑄鐵井蓋被盜并無區別。因此,不論使用何種 材質作井蓋,在道路上使用,至少要達到《鑄鐵井 蓋》標準規定的 36 t 的試驗荷載。隨著城市的發展, 道路越來越寬,車流量越來越大,載重量越來越高, 對井蓋的承載能力要求也越來越高。因此,新型材 料的井蓋不僅要達到現有《鑄鐵井蓋》標準,而且應超過此標準。如果要制定新井蓋標準,建議承載能力的劃分和規定應參照歐洲標準 EN124,機動車道上使用的井蓋的承載能力不低于 40 t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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